更新时间: 浏览次数: 258
2025年4月21日,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国家开发银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李吉平受贿案,对被告人李吉平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对其受贿所得财物及孳息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1年至2021年,被告人李吉平利用担任国家开发银行政策研究室主任,国家开发银行四川省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国家开发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直接或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730万余元。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李吉平的行为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依法惩处。鉴于李吉平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罪行,主动交代监察机关尚未掌握的大部分犯罪事实,认罪悔罪,积极退赃,涉案赃款赃物及孳息已全部追缴到案,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处罚情节,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总台央视记者奚丹霓马姗)
新闻结尾
se情电影:让你在浪漫节日中感受爱情的魔力!的相关文章
38所高校开启强基计划招生报名 报考规则变化不小
特写:航天员陈中瑞二三事欧盟开出《数字市场法案》实施以来的首张罚单 美国苹果和元宇宙公司合计被罚7亿欧元涡虫将上太空 中国空间站将迎新生命体美关税政策下美国小企业艰难生存:货物滞留 大幅裁员
香港漫游记:青铜礼器“作父丁尊”观赏千年前古代盛酒器
学习·知行丨书香致远 开卷有益听习近平讲作风故事丨不搞特殊“看白戏”
哈最高法院院长:期待与中方在司法数字化方面深化合作神舟二十号载人飞船发射取得圆满成功韩国检方以涉嫌受贿起诉前总统文在寅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公开通报十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